近日,淮安讨债公司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拖欠的货款当庭执行到位,实现了审判与执行无缝对接,既保障了商家的权益,又为农户排忧解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原告岔路河镇某农资经销处与被告杨某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该经销处依据借据向杨某索要货款及利息本息合计4.5万元,但杨某却表示双方签订借据时并未约定利息,质疑该借据作假,要求对其进行鉴定。
杨某同时向法官表示该商家在其屯里销售同一种化肥存在不同价格的情况,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对待,不愿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如果直接判决结案,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且鉴定程序耗时耗力,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双方的利益受损,还可能影响到当地的商业合作氛围。
通过对当地市场及附近农户的走访咨询,法官详细了解化肥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以及交易细节,开始尝试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组织“背对背”调解。
法官首先向农户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对主张事实应负举证责任,同时也充分听取农户的困难和顾虑,随后,法官又劝说商家要考虑农户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诉求。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努力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商家同意在利息方面做出一定让步,农户当场支付了38500万元货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解决。
法官提醒
在签订各类合同及欠据时,双方要务必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价格、付款方式、利息约定等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同时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约定不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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